9月新规来了!“史上最严固废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429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固废法),自202091日正式实施。我国固废法于199641日正式实施,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引入生产者责任制,2013年、2015年、2016年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正,本次是固废法时隔15年的第二次修订。本次修订版内容由原先的六章91条增加至九章126条,2020年修订版在2016年版的基础上,细化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新增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及保障措施的相关内容。新固废法对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提出更高的防治要求,将进一步带动固废行业的稳健可持续发展。

  垃圾分类方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立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将垃圾分类写入新固废法中,明确责任主体和收费制度,解决政策端和费用端两大限制问题,为垃圾分类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具体来看
1新固废法提出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
 
  建筑垃圾方面: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全过程管理制度。新固废法将建筑垃圾单独提出,有利于其实现独立管理,促进我国促进我国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全过程管理的制度和体系的建立。
具体来看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完善了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